新建路“暗哨”伏击违章车辆后,许多司机都问:“还有哪里有暗哨?”前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市区内的交警固定电子眼监控点共有31个,类似新建路口这一设在民居内的监控点,在市区内只有一个。交警说,预计今年还将新增78个电子眼。
据交警介绍,市区范围内的31个电子眼固定监控点,主要设置在城区易拥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口和路段。
在流量大、秩序混乱、居民集中和事故多发地段,交警还会不定时地设置流动监控岗,由穿着警服的民警执勤。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对市区道路进行管理和疏导,桂林目前正在建设新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将增设78个监控点。由交警部门与有资质的单位一同对我市交通状况进行调研,在35个路口、8个重要路段设置。
31个电子眼固定监控点分布
秀峰区11个:
设在解放东路正阳步行街北口(王城商厦)、中山中路依仁路西口、中山中路八桂大厦门前、中山中路阳桥北头、中山中路十字街西口、中山中路十字街南口、环城西路甲山路铁道口、东华路广西师大王城门口、漓滨路环球酒店门口、中山路乐群路东口以及解放东路解放桥西头。
七星区8个:
设在自由路与穿山路交叉口、解放桥东下穿通道、栖霞路西口、辅星路北口、七星路家乐商贸城路口、七星路与毅峰路交叉口、七星路七星区检察院路口、漓江路与辅星路交叉口。
象山区6个:
设在凯风路市八中路口、环城西路香江路口、中山南路桂青路口、银锭路、环城西路公交总公司门口以及中山南路汽车总站门前。
叠彩区2个:
设在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路口和中山北路观音阁路口。
机场路3个:
设在环城西路香江路口、机场路翠竹路北巷和机场路苗圃路北口。
雁山区1个:
设在桂阳公路雁山镇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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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开始实施,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规定》实施后,各地陆续公布了固定电子眼的设置位置,被媒体称为“阳光执法”。
公布电子眼也引起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相当于公开了“考卷”,可能反倒助长违法;但绝大多数人认为,电子眼本来就不应该成为“金钱眼”,公开执法才能让人心服口服,督促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重庆:躲暗处摄像要被辞退
据《重庆晚报》2008年11月7日报道,针对一些驾驶员代表对交通志愿者暗中摄像纠违的质疑,重庆市交警总队明确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对此行为明令禁止,今后市民可对此进行举报。如若举报属实,该次摄像纠违归零,当事交通志愿者将被处理甚至清退。交管部门将推出有关摄像纠违的具体规章制度,对诸如摄像纠违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给予明文规定;交通志愿者摄像纠违,必须在摄像点前方摆设样式统一的公告牌,公告牌内容统一为“前方有移动摄像点”,摄像完毕,则撤离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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