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旅游探险越来越成为一些人热衷的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拯救行动也越来越多,营救被困人员到底花费了多少钱?出动公共资源去救援故意犯险的驴友应不应该收费?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攀登四姑娘山“失踪”多日的14名驴友终于平安归来,让牵挂他们安危的所有人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搜救成本谁买单”的问题,一波三折。 近日,四川省登山协会先是决定让驴友家属支付3万元救援费,但不久又“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驴友们只需缴纳500元罚款和登协支付的3600元救援费。按理说,这次在四姑娘山失踪的14位驴友,不仅穿越禁止通行的路线,还填报了虚假路线,给救援增添了不少麻烦,让他们“买单”是在情理之中。有网站发起的调查也显示,超过70%的网友认可让驴友“买单”。 也有不少人觉得简单的处罚不能解决问题。 在网络上,这次四姑娘山穿越事件所激发的争论仍然硝烟弥漫。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怎么看待驴友们不如实申报穿越信息、躲避景区管理的行为?之二是,政府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去搜救一小众自愿冒险的驴友,是不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之三是,搜救行动是不是该让驴友们买单,尤其是,当驴友们是靠自己的力量而非因救援才走出险境的?
京华时报的文章评论到:当探险与救援成为话题,一方面足以证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则间接提醒着人们,有多少意外灾祸,都因为对于个人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对于规则、法度的轻视、违犯而起。政府的确需要在百姓生命遭逢威胁的时刻伸出援手,但对于像户外运动这样的小众活动救援而言,建立健全可收费的社会化专业救援体系,恐怕才是根本。属于政府的“110”资源究竟有限,且有太鲜明的公共属性,若不懂得自我负责、滥用公共资源而不以为意者多起来,真会捉襟见肘了。
东方网的文章评论到:根据有关规定,救援行动是不向被救援者收取任何费用的,救援行动由公共财政买单,即由广大纳税人掏钱。如果向被救人收费,救援行动就成为了一种经营行为,与公共服务性质严重不符。但同时,存在着一些在缺乏相关装备、必要经验的情况下,贸然到地势险峻的野山探险,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的情况。一些人表示,适当引进“收费救援”,能对探险者形成制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搜救费让“驴友”承担在现阶段并不合适。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对于那些贸然进行探险的人,不是核算救援成本而是应该进行经济处罚,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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