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的贾先生在当地的白下区有一家门店,最近他想把这个门店迁到另外一个区--秦淮区,当他前往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迁移时被告知,还需要提供一份经营场所证明,而且必须到秦淮区小西湖社区居委会办理。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居然告诉他,要想盖章办证,需要先买面值50元的即刮型福利彩票。如果不买,这个章就盖不了。 本来挺简单的一件事,怎么就和强行卖彩票挂起钩来?当地居委会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根据我国2009年5月出台的《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南京市秦淮区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赵玉虎主任解释,这是因为今年南京市的福彩销售任务较重,所以他们让社区也承担了一部分的销售任务。赵玉虎说,今年福彩任务比较重,江苏省要达到100亿,南京要达到18亿。年初就开会要求福彩进社区。 于是就出现了要盖章,需要花50元买彩票的“强买强卖”现象,这说得好听点是为了公益,说的客观一点是特权的产物。别小瞧了这50元彩票,这里面至少包含着“四重”特权。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的陆建树主任说:前段时间,红十字会进行捐款,给社区下达任务的时候,他们就说工商局能不能捐点款,工商局就没捐,社区说那你们买一点福彩吧,工商局说算啦,也不要推销了,下面假如人家来盖章的时候,你们就每个人收50元钱,再用福彩给他们吧。 如此看来,红十字会是第一重特权部门。而第二重特权衙门是社区。那位社区陆主任的证言中,指明这些款项是“下达的任务”和所谓的“捐款自愿”。再则,把彩票“摊派”给工商局,然而工商局并不那么听使唤,并利用特权将这“彩票购买”的冤大头转踢给了需要盖章的老百姓,如此,工商局又是第三重特权门。第四重特权,才是那个管公章的居委会人士。因为他们说啦!“我们没有义务盖这个章”,反过来是不是就可以这样认为,公章就是某些公权部门哪怕是芝麻官衙门,如居委会这些地方公然敛财的“利器”呢? 对此,新华网的一篇文章说到:热衷以权力通道摊派销售的“福彩”,最好的结果无非就是“抢穷人的钱补贴穷人”。然而整个程序中的暧昧纠结,远比摊派的那点收入更为吊诡。当福彩搭上居委会大印的列车,公益与慈善不过就是个不靠谱的传说,监察等部门有必要沿着这样的线索,看看究竟哪些失范的权力在福彩的强卖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人民网的文章业评论到:强制搭售,在商家,依仗的一般是垄断;在政府部门,依仗的是权力。公章历来就是权力的象征。如当事居委会所言:“我们没有义务盖这个章,但是你没有这个章,就领不到这个证。”居委会是很清楚公章所代表的权力的,他们把权力充分变现了,于是,受害的只能是作为弱势群体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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