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缴纳自付部分——最近,山东兖州市中医院的“先看病,后交钱”改革引发社会关注。此举是短期“作秀”还是长远之策?医院遇到病人“逃费”怎么办?“后交钱”模式能异地“复制”吗? 与北京、上海等地大医院不同,在兖州市中医院,即使患者的“住院一卡通”内没有一分钱,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先治病、后交钱”。据了解,从去年年底开始,兖州市中医院出台“新规”,不再要求“危、重、急”病人、有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交住院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一至两年内还清即可。截至目前,兖州市中医院已有7000名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交钱”政策,占全部住院病人的近90%,没有发生一起逃费病例,也没有1人签署分期还款协议。 针对兖州市中医院的改革之举,有两种不同声音:一种认为此举是医院增加公益性、改进医患关系的有益尝试;另一种认为此举不过是一种营销“作秀”,医院要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才是核心竞争力。兖州中医院院长孔庆民承认,推行这一改革,初衷是为了吸引病人,“也是一种营销手段”。 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已将其推广到29家医院。这一新医疗模式能否在更大范围内“复制”?孔庆民认为,“先看病、后交钱”的改革探索,在全国“医保”覆盖率较高地区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均可尝试,此举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对患者有利,对医院发展也有利。那么,大城市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否可以“复制”这一模式?对此,孙庆民表示,因为看病成本高等原因,三级综合医院要视情况而行。 需要说明的是,在兖州市中医院,并非所有病人都可以“先看病、后交钱”。如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责任尚未明确者、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未参加医保者,仍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此举解决了部分“看病难”的现实问题,但一些方面还有待完善。
山东商报评论到,我们都承认政府在承担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公共责任方面,还有不少需要努力和完善的地方,但如按揭求医模式这种兼顾公益性又有一定妥协,承认现实有限性的改革举措,应多多益善。同样,这样致力推动改革和社会文明进程的改革者,也不应永远孤单,而需要更多同行者。为了社会公益,这样的成功可以复制,也必须复制。
中国网的文章评论到,兖州市中医院推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这无疑缓解了贫困患者没钱看病的困境,体现了对参保患者和贫困患者的人性化关怀,为他们的健康撑起了“保护伞”。既拉近了医患距离,促进了医患和谐,也创新了医疗服务机制,践行了医院服务宗旨,值得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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