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8月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以国税总局名义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出解读。国税总局认定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将依法追究伪造公文者的法律责任。 “年终奖计税方式将修改”,这曾是一则备受关注的新闻,被报纸、电视、网站重点报道,引发舆论广泛讨论。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现在,这则重磅新闻被国家税务总局否认,辟谣信息出现在了国内主要媒体的头条,可想而知会引发何等关注。 需要指出的是,这“47号公告”不仅只为地方都市报所报道,报道媒体也是包括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这是很让人奇怪的。倘若真是“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消息,怎会通过这些权威媒体的层层审核?要知道,这些权威媒体向来是小心谨慎的。消息来源为何,真相到底怎样,怎会出现如此大的乌龙呢? 这段时间,各种辟谣新闻充斥媒体。辟谣当然是必须的,问题是,媒体早在8月12日便已获知消息,次日的报道就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国税总局为何直到15日才辟谣呢?是没被重视,还是另有原因?国税总局称,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可不能随便说说了事。倘若真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47号公告”,无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都市报评论到,伪造的公告并没有给国税总局带来多少直接利益上的损失,反而为之加分不少,收获一片好评。许多网友觉得这一“公告”合情合理,要说“误导纳税人”,公众心甘情愿被它“误导”。有网友说,刚高兴了一会就又被你们泼了冷水,为什么对民众有利的事总是假的?还有网友感到郁闷,没想到“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还得继续上演,其实,即便这一公告是彻头彻尾的“假传圣旨”,国税总局也该真心实意地感谢一下“伪造者”。“假公告”的内容比真公告还要善解人意,深得人心,为国税总局今后发文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好样本。
西安晚报评论到,“年终奖计税方式将修改”这则新闻之所以备受关注,原因就在于个税问题关系全民利益。倘若有一天“47号公告”真相大白了,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恐怕还需深入讨论,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真相不只是一个结果,还有背后的来龙去脉。“47号公告”被辟谣了。但此事不仅涉及公告真假,也涉及媒体操守,还有国税总局的公信力等诸多问题。希望国税总局能对公众负责,对自身负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还原“47号公告”事件,给公众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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