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到美容院办了一张年卡,做了美容护肤后,脸上却长了很多痘痘,于是她向美容院提出退年卡的要求。不过,美容院认为张小姐不能证明其脸上长痘与做美容有关,拒绝了张小姐的要求。18日,张小姐到工商所投诉了此事,工商调解后认为,双方均应为此事承担一定的责任。
10月中旬,张小姐在叠彩区一家名叫丽媛美容院的店内,花880元办理了一张年卡。此后,张小姐在美容院做了去黑头的护理。不过,让张小姐觉得郁闷的是,做护理次日,她的额头上就长出了很多痘痘。张小姐把这事跟美容院的店主说了,店主答应帮张小姐处理好,并给其做挤痘处理。
就这样去美容院处理了几回,张小姐发现额头上的痘痘并没有好转迹象,于是去正规医院的皮肤科问诊。检查后,医生告知张小姐,其额头上长痘是因皮肤感染后发炎所致。张小姐认为,自己长痘很可能是到美容院做护理时,院方的工具消毒不到位造成的。
11月27日,张小姐去到美容院,向美容院提出退年卡的要求。但美容院认为,张小姐并不能拿出权威鉴定,证明其额头上所长的痘痘与到该美容院做护理有关,遂拒绝了其要求。
这十几天来,双方就此事始终没法达成一致。18日,张小姐把此事投诉到了芦笛工商所。
当日下午,询问当事双方后,工商人员了解到,张小姐办理年卡时,并没有与美容院签订纸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消费者消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责任的承担事宜,这就给调解增加了难度。了解情况后,工商人员认为,消费者没有在美容长痘后的第一时间去做权威的医疗鉴定,证明自己长痘与做美容护理有关,应该为自己维权不及时承担一定的责任。美容院提供的服务已经无法令消费者满意,而且消费者有终止购买其提供的服务的权利,美容院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意愿。最终,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当事双方答应共同承担责任:张小姐为自己在美容院已做的美容护理消费支付费用,年卡内剩余的费用由美容院退还给消费者。
下午4点半左右,美容院退还了张小姐年卡内剩余的580元钱。
工商人员提醒大家,到美容院去消费时,最好是与商家签订一份纸质合同,标明一旦出现某些问题后,双方该如何处理的明细。此外,消费者发现美容后出现皮肤问题,最好是第一时间到权威部门去做医疗鉴定,为维权提供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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