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循环、绿色、低碳发展,现公开征集2013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征集日期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
据了解,2013年节能减排专项投资备选项目征集范围包括以下几大类:
(一)对高耗能设备、工艺实施改造,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和工艺,其中购置额超过50万元以上,且年节能量折合标准煤100吨以上的项目。
(二)研究开发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和设备,通过自治区及以上相关部门的鉴定验收或获得国家专利证书,节能或减排率达20%以上,减碳效果突出,且形成一定市场规模的项目。
(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耗能设备、产品和工艺,使用节能型设备、产品和工艺,淘汰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绿色照明、节能型校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示范推广的项目,获得国家或自治区试点示范的项目。
(五)绿色低碳项目,在节能、减排和减碳技术先进、实施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推广应用的项目。
(六)2013年度内实施的减排项目,减排率达20%以上的项目。
(七)符合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项目。
(八)列入国家关停的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贡献显著的项目。
(九)合同能源管理在合同期内节能量2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率30%以上(以合同签订前3年平均总耗能数为基准)、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十)市本级公共机构实施节水、节电、节油、节气等节能改造项目,且节能或减排率达20%以上(以合同签订前3年平均总耗能数为基准)。
(十一)年利用废弃物(包括工业固体废弃物)1500吨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再制造、废弃物综合项目)和循环利用技术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提醒,一是项目只面向桂林市五城区征集;二是符合条件企业向本辖区城区节能减排办公室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三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情况表、申报具体要求可登录邮箱gljnjpb@163.com(密码:jnjpb123)下载。咨询电话:2807114、285739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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