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下午,南宁市白沙大道一手机维修点,商家将一些不用登记姓名的手机号码摆出销售。
近日,沉寂已久的手机实名制再度引发关注:工信部起草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公民可于5月15日前,对具体的规定提出意见或建议。
事实上,工信部几年前就曾宣布,在全国实施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几年来,手机实名制为何难以推行,新规又有何破解之道。
现行实名制不如人意
手机实名制由来已久,工信部2010年宣布,从当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话用户实名制。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当年9月1日起,对新增电话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待相关法规出台后,用三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工作。
三年之期将满,记者4月11日在南宁市区走访发现,实行了几年的手机实名制并不如人意,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营业厅,这一方案被严格执行,办卡者必须登记身份证信息。记者致电三大运营商客服,热线人员也均表示,新办理手机卡号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而在营业厅之外,实名制推行却不如人意。在大量的报刊亭、手机销售维修点,用户可以方便地买到不需登记身份证号的预付费手机号。桃源路一报刊亭老板介绍说,“不用登记的手机卡近两年一直在卖,没听说要身份证”。
运营商表示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零售摊点却不用登记,原因何在?某手机营业厅客户经理李先生透露:各大运营商中,有些号码段是一定要登记身份信息的,比如移动的全球通号段,这部分基本在营业厅销售;其他卡号并非说不用登记。开卡后,运营商会发一条短信通知用户以短信形式提交身份信息,但并不审查身份信息的真假,发短信主要是为了符合工信部实名制要求。
运营商不查验身份信息,但却巧妙地规避处罚的现状,实际上已经让现行实名制“名存实亡”。《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未依法登记、查验和保护电话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将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报刊亭、小摊点或停售手机卡
南宁市一家电信企业的员工透露:实名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主要是现行方案没有更多的强制力,各大运营商为了竞争,一般会通过报刊亭、手机维修点等社会渠道,扩大发卡量,而这些地方没有登记条件,即使要实名登记,顾客一般也不愿意。此外,串货流入本地的手机卡也给了运营商很大压力,谁也不想因为实名制失去市场。
由此看来,手机实名制的大网,漏网点主要出在报刊亭、小摊点等社会销售渠道。对此,《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委托他人代理电话入网手续、登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应当对代理人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能满足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办相关手续。而违反这一规定的惩罚是,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对电信客户信息进行采集时需要录入电脑系统,身份证等证件也需用识别仪进行辨识,这些设备报刊亭、小摊点几乎无一配备。考虑到不菲的成本开支,以及国家部委的法规要求,不少接受采访的摊主都觉得,新规实施后,他们进不到货,销售点也没条件销售手机卡了。
关键在于保护个人信息
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实名制范围有所扩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也就是说,实名制不再只是指手机,还包括固话和上网卡用户。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电话实名制既可约束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又有利于保障通信安全,让金融、移动支付能安全开展,还能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但普通用户对于实名制似乎并不感冒。销售电话卡、上网卡的摊主朱女士认为,很多人买卡,主要是出于方便,办张电话卡,可能几个月就不用了,不记名也不会泄露个人信息。要是完全实名制,这部分人不太愿意。
朱女士的观点在使用不记名电话卡的用户中很普遍,对于实名制,他们最担心的是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对此,征求意见稿也透露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更多信号。与此同时,同样由工信部起草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示。
上述两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违反上述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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