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长假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让有车一族享受到了实惠。日前,市政府下发文件,公布《桂林市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工作方案》。方案中,免征通行费的小型客车被放宽至了8座。
本次下发的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方案中规定,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的00:00时开始,至节假日最后一天的24:00时结束。免费通行范围包括我市所有收费公路,以及两江国际机场专用道路。
在享受免费通行小型客车的界定上,我市规定免费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型号和外观尺寸相同的小型客车,其核定座位为7座或8座的,统一按7座客车纳入免费通行车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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