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今天开学上课。近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各县区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按教育部要求,我市新学期将重点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通知》强调,各县(区)和市属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执行免学杂费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对符合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一视同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插班生。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范围和教育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或通过学生家长委员会等面向学生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
《通知》还重申:凡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或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开学后,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辖学校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新学期开学,学生是否按时返校了?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大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尤其是农村初中的控辍保学工作,要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学生无故旷课一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经家访仍未到校的,学校分管领导要与相关责任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确认学生已经辍学的,校长要在一周内弄清学生流失原因及去向,填写《学生流失报告书》,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政府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同时,中等职业学校也要做好二、三年级学生的返校工作,对未及时返校的要想方设法动员学生回校学习。此外,各学校要按政策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不要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市教育局将加大此项工作督查力度,对认识不到位、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辍学率反弹的县、区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本学期起,我市普通高中将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校长带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自治区、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新课程实施工作。要按照要求安排好课程内容,按照“先培训、后考核,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配备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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