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之美,出乎天然。在艺术家眼中,具有黄金分割比例的完美人体,正是和谐自然在人类躯体上的投射。对于原始人体的欣赏和追求,也一直贯穿于人类的审美历史。
但是,对于人体的认知,也从来不是一件纯粹艺术范畴内的事情,往往要受制于社会、政治、文化、习俗等诸多因素。中华文化的内敛保守性,使得中国人历来对“展示身体”十分避讳。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中,人们害怕人体,不能用正常态度的审美对待人体。但越是害怕,又越是悄悄向往,于是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审美观。
科技日异月新,物质不断丰富,但是文化和习俗的改变,却往往是最缓慢的。即使是今天,虽然西方人体艺术引入已逾百年,但国人关于人体艺术的争议从来也没有停止过。保守者,依然无法接受这种艺术表现形式。更何况,人体艺术与色情之间,本就一纸之隔,创作者稍微操作不当,就难免引人误会,授人以柄。
怎样才是艺术而不是色情?我们当然很容易得出结论,断臂的维纳斯女神石雕是艺术,AV女优是色情。但在很多时候,这种区别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即使是抱着艺术初衷所创作出来的人体作品,在不同欣赏者那里,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一幅文艺复兴时期的裸体油画,在西方人眼中当然是艺术,可是放到清朝遗老遗少的眼前,恐怕要脸红耳赤、大呼秽物的。
因此,人体艺术作品的形成,不仅需要创作者具备艺术创作的初衷和动机,还需要一个艺术欣赏氛围的形成。换言之,人体艺术创作者很难做到脱离社会现实。民众当然有必要树立正确的人体审美观,但人体艺术创作者也要尊重民众的欣赏底线。在这样的一种互动中,民众的人体审美才能趋于正常。尤其是应用于商业领域的人体艺术,就更应如此。否则,就难免被人指责为打着艺术的招牌贩卖色情。
以是观之,叠彩山并不存在能不能搞人体彩绘的问题,人体和山水,只要结合得当,是可以相得益彰的。我们只是希望,主办方能够在具体的运作中,多一些艺术上的追求,少一些商业意味;多一些和创作情境(山水)的结合,少一些超出民众欣赏底线的出格噱头。如果是艺术,就请别羞涩,如是,才能真正呈现人体之美,并以此更加凸显桂林山水之美、人文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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