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桂林市文物局正式挂牌。该局由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桂林市文化局文物科整合而成,它的成立标志着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将迈入崭新时期。
桂林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点多面广、时代特点鲜明、地域特色显著。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届桂林市委、市政府都极为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上世纪五十年代,桂林市名胜古迹修缮保管委员会成立(后更名为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82年,桂林入选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74处(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各类文物5万余件(含三级以上珍贵文物3687件)。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已登记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达2000余处。此外,全市还有文博单位21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国家红色旅游重点景区2处等。2010年10月,靖江王府及王陵、甑皮岩遗址入选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半个世纪以来,桂林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产保护成绩斐然,文物博物馆事业繁荣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文物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文物行政执法任务更为艰巨。桂林市文物局成立后,将在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保护管理力度、实现“文化立市”战略目标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陈丽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春莲,市政协副主席刘明昱出席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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