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民政工作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3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相关会议上了解到,从老百姓切身利益出发,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力度,市民政部门将根据部门职能出台多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让人民群众多多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我市民政部门将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制度。
为解决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问题,我市在建有700多个五保村的基础上,今年再新建115个五保村,通过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居住、生活条件,让农村五保户供养落到实处,让农村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此外,今年还将大幅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开展标准化乡镇敬老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五保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起以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我市将投入95.6万元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信息系统,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手续。今后困难群众就医,不再需要自己先垫付看病费用,将有效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针对物价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困难,我市将建立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随着老龄化趋势的逐渐加剧,养老服务也成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我市根据新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出台了《桂林市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实施办法》,对自治区的优待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将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为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
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逐步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29处,正常服务社会老人超4万人,年服务量达10万余人次。今年,我市将以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点布局,在5城区新建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并使居家养老服务向县乡推进,力争在今年建立2—3个县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我市还将以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契机,引导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完善民办公助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在年内新发展1—2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同时,要求各养老机构入住率要达到80%以上,每10个服务对象需配备1名工作人员,确保养老服务质量。
多举措呵护孤残“花朵”
我市将继续建立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保障、孤儿成年就业保障等孤儿保障制度,抓好孤儿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孤儿(弃婴)有1249人,其中福利机构供养孤儿237人、社会散居孤儿1012人。我市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
此外,我市将继续推进实施“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重生行动”二期、“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等福利项目,以及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心脏病患儿手术项目,为贫困家庭的心脏病患儿进行手术治疗,呵护孤残“花朵”,让他们恢复健康,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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