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社会评选活动,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层层评选闯关,成为广西唯一成功入选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的候选单位。在此,希望广大市民为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投上一票。
据悉,司法部自2006年举办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活动以来,有效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7年,是全区最早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努力为贫弱者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3年来,该中心组织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万件,为受援人挽回或取得经济利益6000万元,接待来电来访4.7万人次,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获得了多方认可。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第一和第二届“广西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据悉,司法部第二届全国“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投票时间为7月29日10时至8月29日24时,投票方式为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20个“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和20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报纸选票刊登于2011年7月29日和8月1日的《法制日报》。网络投票网站为: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搜狐网、网易网、司法部政府网、法制网、普法网、中国法律援助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等10家网站。
为便于广大市民投票,明日本报将刊登市法律援助中心事迹和投票的具体办法及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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