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流动性充裕、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传导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广西遭遇物价飞涨之“囧”:上半年,全区物价指数持续高位运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6.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位居全国第三。其中,5月份涨得最厉害,上涨7.7%,拿了一回令人尴尬的“全国第一”。
“疯狂物价”太可怕,如果不及时“刹车”,就会影响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日前自治区出台《确保实现全区价格总体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工作方案》,多管齐下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
发展生产 增加供应
自治区政府清楚地看到,上半年,广西物价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主要表现在以猪肉、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要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大力发展生产,增加市场供应量,从源头上遏制物价上涨。
《方案》要求,从下半年开始,要实行价格调控目标市长责任制,加强督查和实行目标考核,综合采取财政、信贷等多种措施,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全力抓好粮食生产,重点抓好肉、蛋、奶、果、蔬等主要“菜篮子”品种的生产,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影响权重的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商品,农业、畜牧水产、粮食、商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特别是规模以上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市场投放力度,并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控制外流量,确保广西市场供应总量增加,价格平稳。
降价降费 给民实惠
物价稳,人心定。只有合理降低物价,才能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广西在增加粮食等农副产品市场供给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及时把属于自治区定价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控制在各方面可承受的范围。
今年广西出台一批降价降费措施,给城乡居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6月1日至12月31日,凡近3年来调整过城市自来水价格的市、县,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一律降低0.1元。
6月1日至12月31日,原审批下达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高于每立方4元的市、县,价格一律降低5%。
从7月20日起,在全区对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罐(14.5公斤装)不得超过110元。
6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广西凡属政府投资建设、产权国有以及国有流通企业投建的农贸市场,除实行招标的摊位外,其他摊位的集贸市场租赁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收市场设施租赁费。对广西国有超市的进场费以及其他类似的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
从7月1日起,全区公有住房租金一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10%。
7月1日至9月30日,全区有线电视安装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50%。
秋季学期,降低全区幼儿教育收费标准,14个地级市降低15%,县城所在地降低10%。
财政补贴 调控市场
建立价格调节基金,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控价中,广西及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对部分价格明显上涨的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财政补贴,努力遏制物价上涨。
一是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在14个市市区主要集贸市场设平价猪肉销售点,每个市每天以低于市场价10%或20%的价格限量销售不少于150头猪的猪肉,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
二是由自治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地方轮库储备籼稻10万吨加工成大米,同时组织500吨食用油,在14个市市区主要集贸市场设平价粮油销售点,大米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15%左右确定,食用油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20%左右确定,定点平价销售大米的人工和场地费用由财政给予补贴。
三是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在14个市市区主要超市销售的金龙鱼、鲁花品牌花生油、调和油,按低于现行市价10%限价销售,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
四是由自治区物价局负责对14个市市区销售的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最高零售价不得超过110元/14.5公斤罐,合理差价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另外,广西还加快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群众生活的影响,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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