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从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 桂林市继“三五”普法、“四五”普法连续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城市称号后,“五五”普法再次获此殊荣,成为全区唯一、全国非省会地级市中仅有的5个连续3次荣获“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称号的城市之一。
2006年以来,桂林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5年来,全市组织各类普法对象重点学习了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49部,参学率达96.2%,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学率为100%。全市“法律六进”工作开展面为100%,创建示范单位226个。有123个村被自治区评为“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占全区总数的21.3%。有4个村被民政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龙胜各族自治县、七星区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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